關于印發2023年度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信局、財政局,經開區、三山經開區經發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蕪政〔2021〕86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23年度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蕪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蕪湖市財政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蕪政〔2021〕86號)要求,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申報條件
1.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納稅且申請項目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不含采礦業和電力、電熱、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企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或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的蕪湖分公司可申報“支持5G基站建設”。
2.本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對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補齊,并按省級獎補資金的 20%加計獎勵。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其他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
3.企業的同一項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以下項目獎補中的一類:
(1)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2)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
(3)吸引企業落地生根;
(4)鼓勵企業加快發展。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
3.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
三、基本材料
免申即享類政策企業無需提供材料,限時即享類需要提供基本材料和具體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附件1),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申報時間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稱號類除外);
4.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
5.2022年、2023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2023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一、聚焦產業鏈現代化,壯大產業集群
(一)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1.申報條件
2023年度獲得國家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高質量發展短板專項等國家級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
2.申報材料
資金支持獲批文件。
3.支持方式
給予國家實際獎補20%的配套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推動強鏈補鏈
1.申報條件
2023年度列入安徽省“工業強基任務表”“關鍵技術攻關目錄”,并通過評估考核的企業。
2.申報材料
資金支持獲批文件。
3.支持方式
給予省級實際獎補20%的一次性補助。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三)培育企業領航梯隊
1.申報條件
2023年度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四當年”企業)。2023年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1 年(含)以后升規且連續三年在規的工業企業。
2.申報材料
2023年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
①企業2023年首次升規證明材料;
②企業2023年度納稅申報表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支持方式
對當年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四當年”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補;對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管理團隊30萬元獎勵。對 2021 年(含)以后升規且連續三年在規的工業企業給予 10 萬元“穩規”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