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發布《關于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快推進光伏發電項目選址、建設、接網和消納,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繼續支持儲能項目建設,對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的儲能項目,按放電量給予0.3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年限為3年,單個項目年度補貼最高100萬元。
《通知》明確,通過“因地制宜發展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加快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做好項目用地要素保障”“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加強電網接入管理”“加強政策支持”“壓實工作責任”等舉措共同加快光伏發電項目的建設。同時,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選址應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態環保等有關要求,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
對于光電項目建設后的維護利用,《通知》要求電網企業應充分考慮當地光伏發電發展潛力以及建設情況,進一步加快電網升級改造,優化電網調度方式,按照“能并盡并”的原則,確保大規模光伏發電并網接入和有效消納。
要優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流程,設立分布式光伏發電“一站式”并網服務窗口,明確辦理并網手續的申請條件、工作流程、辦理時限,及時出具電網接入意見。
本文來源:大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