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份征期到15號,請大家合理安排好時間!小編給大家整理了1月申報期的幾項要點:
(1) 1月征期來了!不延期!15日截止!
(2) 印花稅營業賬簿按年計征開始!
(3) 2023年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開始!
(4) 2023年個人所得稅手續費退付申請開始!
(5) 印花稅申報實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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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征期來了!
不延期!
稅局明確:1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1月15日,不延期!
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抄報稅哦!
印花稅營業賬簿按年計征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2024年1月即將迎來營業賬簿稅目年度征期,請您提前關注稅(費)種認定信息,在2024年1月征期內按期申報繳納稅款;未發生納稅義務的請如期完成零申報。如您發生納稅義務但未進行按年申報繳納認定,請及時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稅(費)種認定。
【如何確定是否需按年申報營業賬簿印花稅】
您可登錄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首頁→我的信息→納稅人信息”的“稅(費)種認定信息”中查看是否需按年計征營業賬簿印花稅的鑒定。如果有按年計征的稅種鑒定,需在1月申報期內申報營業賬簿印花稅。
【營業賬簿印花稅計稅依據】
溫馨提示:
1、凡認定按年計征營業賬簿印花稅的納稅人,不涉及稅款的也需要在1月申報期內進行零申報。
2、若沒有按年申報的稅種鑒定,則為按次申報營業賬簿印花稅。
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
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為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
【營業賬簿印花稅稅收優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
【營業賬簿印花稅申報路徑】
按年申報營業賬簿印花稅的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行為稅企業所得稅綜合申報套餐”,本月需要按期申報的印花稅除正常季度申報的稅目外,會另外顯示一條按年申報的印花稅稅目,即為本期需申報的營業賬簿印花稅。請您按照“稅源采集→稅源信息同步→提交申報”操作即可完成申報。
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開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匯算對象】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匯算途徑】
您可以從以下渠道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申報: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0553-5636886/563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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