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青年英才購房補貼政策
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關于印發<蕪湖市青年英才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蕪市建〔2022〕39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將駐蕪央企和省屬國有企業納入青年英才購房補貼政策享受范圍,即支持對象調整為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引進并依法持續參加社會保險,在蕪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歲(含)以下的碩士、本科和專科(含中職、技工院校)學歷畢業生。
本通知自2023年7月6日起執行,駐蕪央企、省屬國有企業人員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享受政策的購房時間為2023年7月6日及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