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蕪湖市委組織部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稅務局
2023年7月28日
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
發放實施細則
一、支持對象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
1.我市企事業單位(不含駐蕪單位)從市外首次引進且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進的人員;
2.駐蕪單位從市外首次引進且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進的人員,流動到我市用人單位就業,在我市購買社保;
3.離職(不包含流動到與原單位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關系的單位)離蕪后通過學習發展新取得上一層級人才認定條件,在2021年7月30日(含)后返蕪就業的人員。
上述人員符合《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和相關人才界定》(附件)條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單位領取薪酬,在蕪依法納稅,可進行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
(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
用人單位因項目需要,2021年7月30日(含)后自市外柔性引進符合《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和相關人才界定》(附件)條件、簽訂項目合同并領取相應薪酬的人才,可進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
(三)本土培養人才
2021年7月30日(含)后我市用人單位,企業新達到C5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和事業單位新達到C3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可申請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
城市合伙人單位自2021年9月23日(含)、駐蕪高校自2023年7月6日(含)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政策支持范圍,兩類單位在上述時間節點后首次全職引進、以項目柔性引進、本土新培養高層次人才可進行人才認定并享受我市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含項目柔性引進人才)、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企業或事業單位人才分類條件進行認定,根據單位性質享受相應補貼。實行企業化運營的事業單位,以企業性質享受補貼。非企業非事業性質的各類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可根據實際情況申報認定人才層次,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企業標準補貼;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事業單位標準補貼。
企業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事業單位引進的A、B、C1、C2類人才,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本土培養人才認定無年齡限制。事業單位引進C3類中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須在55周歲內,引進C3類其他條件人才及C4、C5類人才須在50周歲內。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申報高層次人才認定須在本單位服務滿5年(認定前后累計滿5年)。
二、支持政策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補貼支持政策
用人單位支持政策:
1.引進人才補貼。對企業、事業單位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分別按首年度給付年薪的50%、30%給予引才單位最高500萬元總額的資助。引進人才補貼按40%、30%、30%分三年補貼到用人單位賬戶,人才離職則停止發放補貼。用人單位與高校雙聘引進人才,雙方按5:5比例共享引才補貼,補貼標準依據雙方中高的一方享受,最高可享受引才獎勵1000萬元,分3年兌現。
2.中介費補貼。對通過中介機構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的,給予用人單位中介費補貼。補貼標準:中介機構收取的中介費的30%,每人最高補貼15萬元。
個人支持政策:
1.購房補貼。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買自住商品房且為引進后購房的,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引進后指人才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簽訂購房合同(網簽)日期為“購房時點”;二手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購房時點”。
補貼標準。企業人才:A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80%最高120萬元一次性補貼;B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50%最高80萬元補貼,C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30%最高40萬元補貼,首期撥付補貼的1/3,剩余2/3補貼按實繳個稅地方留成部分逐年補貼,最長不超過10年。事業單位人才:A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80%最高120萬元一次性補貼;B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50%最高80萬元補貼,C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30%最高40萬元補貼,首期撥付補貼的1/3,剩余2/3補貼分5年兌現。
2.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買市人才公寓(同時為在蕪首次購房)且為引進后購房的,可申請享受人才公寓購房補貼。
補貼標準與上述人才購買自住商品房享受補貼標準相同。
3.人才公寓租房補貼。用人單位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月租金80%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5年。
4.生活補貼。對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可申請享受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
補貼標準。企事業單位人才:對A層次人才每人每月補貼7000元;B層次第1、2、3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6000元,第4、5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4000元;對C層次第1、2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3000元;第3、4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2000元;第5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1000元。
5.配偶及子女生活補貼。對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攜帶未就業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戶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發15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3年。
(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補貼支持政策
對用人單位以項目柔性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按給付年薪的30%給予引才單位最高200萬元總額的資助,按項目計劃完成年限等額發放,最長不超過3年。
(三)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滾動生活補貼支持政策
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后,可在享受此前人才政策基礎上享受新層次的生活補貼,補貼期為3年。對“紫云英人才計劃”實施前認定過的人才,對同一條件不重新進行認定。人才滾動支持生活補貼可疊加享受。
補貼標準與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標準相同。
三、申報程序
1.申報。用人單位對照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和資金補貼項目要求,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切換地域到蕪湖)”—“蕪湖紫云英人才服務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紫云英高層次人才補貼端口(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whIndex)申報,填報表單,根據列表上傳相應材料。
2.分辦與審批。市人才發展集團受理后,于2個工作日內分辦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批,審批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市人社局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3.資金兌付。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資金采取預撥方式,審核確認后,由市人社局委托市人才發展集團,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人才所在單位,并與市人才發展集團做好清算,市財政局及時與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進行資金結算。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人才認定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單位申請人才認定報告(報告需明確人才基本信息、學習和工作經歷、以何條件申報何種人才層次、承諾人才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及其他需說明的情況并加蓋單位公章,如離職離蕪取得新業績應說明原單位與現單位關系);②人才的身份證(護照);③與人才簽訂的服務期合同或項目合同(需明確合同起止時間、薪酬)。
申報引進人才認定的其他材料: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連續12